他项权证,不是废纸而是金钥匙,弄懂它,你的房产交易才安全
前阵子,朋友小陈兴冲冲地准备卖掉一套老房子,手续走到一半却突然卡壳了。买家银行来查档,发现房产档案里躺着一份“他项权证”,显示这套房子还欠着一笔抵押贷款。小陈懵了:“这证不是早就还清贷款了吗?怎么还在?”一时间,交易停滞,买卖双方都焦头烂额。这个小波折,恰恰暴露了很多人对“他项权证”的忽视和误解。今天,我就以从业多年的经验,和大家好好聊聊这张看似不起眼、实则至关重要的纸。
简单来说,他项权证,是国家依法设立、用来保护抵押权人(通常是银行或金融机构)权益的法律凭证。当您用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时,房产的所有权(房本)依然在您手里,但这座房产上就被设立了一个“他项权利”——抵押权。这个权利会被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,而他项权证,就是这个登记结果的书面证明,由登记机构颁发给抵押权人持有。
[图片生成出错: 一本红色不动产权证书与一本蓝色他项权证并排摆放,中间有一把钥匙隔开,背景虚化为银行柜台或法律文书]
您可以把您的房产想象成一个完整的“权利包裹”。所有权是这个包裹本身,您拥有它。但当您抵押它时,就从包裹里暂时分离出了一项具体的“使用权能”(即处分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),这个分离出的权能就是抵押权。他项权证,就是这份分离权能的“身份证”。它的存在,直接限制了您对房产的“自由处置权”。在有他项权利登记的情况下,您想卖掉房子或者再次抵押,没有抵押权人(银行)的同意和配合,是根本无法完成过户或新抵押登记的。这就是为什么小陈的交易会受阻。
很多人和小陈一样,以为贷款还清就万事大吉。实际上,还清贷款只是您和银行之间债务关系的终结,但房产上背负的“抵押登记”这个官方记录并未自动抹去。关键一步在于“注销抵押登记”。您需要带着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、他项权证(银行会还给您)等材料,和银行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,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。登记机构审核后,会在登记簿上擦除这项抵押记录,并收回他项权证。至此,房产权利上的“枷锁”才真正解除,恢复完整的所有权状态。这个过程,有点像您去图书馆借书,还了书(结清贷款)后,管理员还得在系统里把您的借阅记录消掉(注销登记),这本书才能重新被其他人借阅。
这里穿插一个专业知识: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遵循“公示公信”原则。登记簿上记载了什么,法律就推定什么状态是真实的,并且善意第三人可以信赖这个登记。因此,只要他项权证记载的抵押登记一天没注销,在法律上和社会交易层面上,这套房子就依然被视为负担着抵押权。潜在买家或新的贷款银行看到这个记录,绝对会望而却步。
除了最常见的银行抵押,他项权证还涉及其他权利类型,比如典权、地役权等,但在日常生活中,抵押权是绝对主角。理解他项权证,对于保障我们的财产安全、顺利实现资产流转至关重要。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,请务必多留一个心眼:买房时,一定要查清标的房产是否干净,有无他项权利负担;卖房前,则要主动核查并确保自己的房产抵押已注销,权利完整。
千万别把他项权证当成一张无关紧要的“废纸”。它是一把双刃剑,一方面保障了债权人的资金安全,促进了金融活动的开展;另一方面也明确警示着房产上的权利负担。妥善管理它,了解其来龙去脉,就是守护您自己房产价值和安全的关键一步。希望小陈的故事能给您提个醒,让您在处置自家重要资产时,更加从容、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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